|
5月26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四川省有奖发票活动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有奖发票活动。活动将持续至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各地实施方案为准)。 有奖发票活动,是指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行业消费满一定额度并索取发票后,即可参与抽奖,奖金以现金红包等形式发放。作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成都、泸州已于今年2月启动试点。截至5月25日,全省累计上传发票4125.7万张,票面金额209.3亿元,中奖发票914.4万张,参与人数突破471.5万人, 发放奖金超3亿元,拉动比达1∶70,在消费端、开票端均产生了显著的乘数效应。
与此前国家级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相比,此次省级有奖发票活动的支持范围包含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资阳、甘孜和凉山等18个市(州)。针对本次省级有奖发票活动,省市财政统筹投入资金4亿元。在此前成都、泸州的国家级试点活动中,单张发票最高奖金额不超过800元;本次开展的省级有奖发票活动则明确,单张发票奖项金额不超过1万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据实兑付。来源:四川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