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质量发展、知识产权、规范执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个体工商户帮扶等八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改革举措。 《若干措施》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四川特色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企业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市场活力。具体有哪些新部署、新举措、新突破?一起来了解。 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方面,有哪些新的改革举措? 市场准入和退出是经营主体感受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在准入上,《若干措施》提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数据填报以及开办餐饮店等“一件事”服务。持续创新“三朵云”服务场景,实施川渝跨省“云迁移”一件事,在“云地图”中推出更多城市名片,拓展标识有“川渝合作”字样的企业“云注册”登记模式,显著提升区域协同登记效率。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审评分类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在退出上,探索企业强制清算退出机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题,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方面,有哪些务实举措?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针对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若干措施》提出,切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聚焦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奖补、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整治,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和口岸等领域,组织开展全省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执法力度。强力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滥用自然垄断优势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开展“内卷式”竞争整治,严厉打击医药、殡葬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深化商业秘密保护,为创新型企业营造更安全的发展环境。用力纠治平台经营突出问题,推动优化平台规则,深入开展直播电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行为,依法规范属地直播电商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经营者、主播、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经营行为。 在增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能力方面,有哪些新任务新目标? 质量基础设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若干措施》针对服务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围绕“15+N”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支持高水平标准制定和运用,重点引导企业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领域,参与高新技术标准制定。提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围绕锂电、氢能、铝基新材料、发电设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开展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关键计量问题,建设优势产业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广“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指导帮扶解决中小企业生产一线计量技术问题。 在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方面,有哪些部署? 知识产权是驱动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在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开展知识产权重点领域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立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增强专利转化运用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畅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市州工作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在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事前合规指导服务,深化事中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度,推动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好常见违法行为积分制裁量规则扩容增项。健全裁量规则适用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督,重点纠正裁量基准选择性使用、裁量结果偏离基准阈值等不当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涉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触发式检查,明确检查主体、事项清单、计划管理、检查方式、质效评估等,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推行分级分类检查,梳理形成“重点事项清单”和“无事不扰清单”,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完善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手段赋能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打扰。 在构建信用监管赋能企业发展长效机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在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行信用修复“掌上办”、异地办,高效办理信用修复“一件事”,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年报系统功能,实现连锁经营企业由总部机构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减少重复报送。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专业领域监管的应用场景,探索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气瓶充装、检验检测等专业领域建立“通用+专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探索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失信名单互享互认互用。 在加快智慧监管手段革新与推广应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有代表性的新举措? 智慧监管是数据驱动下监管结构、过程和手段的全面升级。在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扩展“经营主体码”综合应用领域,构建“一码通查”服务体系,推动企业“一码亮证”、公众“一码查询”、监管“一码核验”,推动市场监管从分散核查向智能关联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的协同效能。实施“人工智能+监管”赋能工程,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推行远程监控、物联感知等技术,动态发布线上核查清单。开发智能辅助系统,提供法规解读、文书生成等功能,使用AI识别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智能筛查,建立“智能发现-人工复核-处置”闭环机制。构建高效协同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建立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清单,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 在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在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构建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制定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动态管理规范,实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优中选优、动态管理。将“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动态培育库,择优筛选经营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强、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个体工商户作为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强政策宣讲解读,落实重点培育措施,推动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应享尽享。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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