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将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对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给予小微企业同等待遇,叠加农机购置补贴、养老托育机构建设补助等专项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提升至50万元 记者看到,此次《措施》加大了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息,超过国家规定额度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分担;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一40岁青年,提供3一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同时,《措施》对创业补贴政策进行了优化,创业补贴覆盖对象扩大到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分段补贴办法,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再给予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 有创业想法但缺乏创业技能或人才怎么办?此次的《措施》围绕健全创业支持体系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支持。今后,创业培训覆盖对象将扩大到全部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实施差异化创业培训补贴,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紧贴“15+N”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国际旅游等,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挖掘平台经济、小店经济孕育创业、吸纳就业潜力,加大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中有创业需求人员的创业培训。 同时,支持返乡入乡创业,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对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对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购置农机设备、兴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等,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据悉,《措施》还支持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对通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创办企业,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措施》还从加强税收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扶持。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