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获悉,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目标推进等五个试点方案,经过五个多月的反复修订、完善,已基本成型,将于近日出台。据了解,该方案出台以后,将明确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的具体试点区域和各项试点工作的推进时间表,将成为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行动指南。 试点推行即将出台5个方案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试点方案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目标推进5个方案。 其中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试点方案,受到广泛关注。而此前,泸州市在这方面已经开始进行有益尝试。2015年2月,泸州市纳溪区大渡镇、合江县九支镇成功申报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镇。“在资金和土地指标上得到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支持。”泸州市发改委新型城镇化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做好泸州市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前期工作的同时,泸州市积极对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的名额。 目前,九支镇和大渡镇已进入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中,重点完成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方案的细化完善、各种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梳理,在融资渠道上重点考虑ppp模式,两镇的污水处理、幼儿园扩建等项目已优先采用ppp模式。 户籍改革落实放宽迁移政策 今年4月,泸州市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进一步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泸州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做出有益探索。 “每年 20 个亿,逐年增加。”市发改委新型城镇化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泸州市还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基金,用于全市农业转移人口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技能培训、保障房建设等,保障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据介绍,泸州市在编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方案中,按照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外地农业转移人口等多项考量指标,进行有序、有计划地转移,在转移资金范围内分批次进行转移。“要让农民不仅在城市落户,还要真正享受城市居民在医疗、卫生、社保等方面的同等服务,逐渐把农民变成市民”。 据悉,即将出台的5个试点方案,将以“一城一镇”为试点区域,明确具体的试点范围。在这些区域进行“先行先试”,政策上优先扶持,争取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可借鉴的经验。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王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