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教育促进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日前,该县扶贫办、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切实加强2016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帮扶工作。
据悉,此次《通知》明确规定扶持对象为2016年度原“4600”动态管理的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中的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学生,扶持标准为每学年3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凭子女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在读学校证明、户口薄、学生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和县民政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便可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补到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