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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2020-06-09 09:52 来源:中国农科新闻网

      (农业科技报社全媒体记者 姚语 通讯员 燕晓锋 孙亚龙)建立规范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的重要方式。近日,旬邑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通过定权力、定流程、定责任、定公开,确保权力“照单”运行。

      该县制定出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规范“一个程序”,即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建立“两个清单”,即通过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让权力事项更透明。实行“三个提醒”,即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办)对村干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提醒”谈话制度。在权力事项办理前,对村组干部可能出现不按政策和工作程序、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形成早打招呼、早预警的防范机制;在权力事项办理中,对发生了轻微的执行政策或者工作程序上的偏差、失误的,及时谈话提醒,纠正偏差,形成早发现、早纠正的监督机制;在权力事项办理完毕,对出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谈话诫勉、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形成早教育、早保护的挽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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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本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