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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轰动一时的杨佳袭警案

2022-03-14 11:30  发布:中乡网  责任编辑:晓东
        按语:杨佳袭警案已过去整整十四年,但它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却仍然存在,对人的警示却仍然存在。这是一桩让人唏嘘寒蝉的袭警案,六名警察无辜遇刺身亡。他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当局给一个合理说法真的就那么难?六条性命的惨痛代价难道不值得反思?杨佳死了,但他留给七个家庭的伤痛却永远存在。
       杨佳袭警案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发生的警察遇袭导致六名警察身亡、五人(四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伤的事件,袭警者杨佳随后在公安局内被制服并逮捕。杨佳案的审理过程中,关于律师委任、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等程序争议频出;经人民法院审理,杨佳“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死刑,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执行。此事件是上海有史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 ,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近年最严重的袭警血案。
    前因2007年10月5日晚上8点半-9点间,杨佳骑着一辆租来的无牌照自行车,行驶至闸北区普善路口,巡逻民警薛耀将其拦下盘查。警方在后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因此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他在警局接受6个小时的讯问后,警方判定杨佳的车系“租用”后对其放行。杨佳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正常执法。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而闸北分局督察支队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杨佳则不予置理。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上海市公安局后来向媒体提供了声称是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争执的部分现场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采访中则称,杨佳在现场出示了自行车的租赁合同,而薛耀坚持扣车、拒绝出示执法证件,并用下流话骂杨佳,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杨佳随后打电话给公安局的督察处,督察处随后派人来到现场,杨佳跟民警前往芷江路派出所,民警高铁军行为粗鲁,杨佳被警察拉到小黑屋殴打。后王静梅打电话给督察处吴钰骅,要求处理意见回执,未果;杨佳后来又将此事投诉到闸北公安局,要求收到处理意见的回执。后来上海的周姓警察在北京和杨佳接触,意图以300元私了;3月份,上海的顾姓警察再次与杨佳沟通,赔偿金额变成了1500元,而杨佳和母亲坚持要求执法记录和处理回执,双方都没有谈妥。
  有媒体引用知情者消息称,杨佳租用的自行车是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杨佳后上告闸北公安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杨佳要求赔偿3万元,未果。后经多次协商,闸北公安分局最后同意给1.5万元赔偿。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沪二中刑初字第99号所录证人薛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2008年7月21日的证言,事件经过如下: “……将其拦下检查。……我让他出示租车凭证,他拒绝提供……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后来我呼叫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增援……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半小时后)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钰骅也向我询问了有关情况。我除了将该男子架进派出所的工作区域之外,没有接触过该男子。”
  过程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讯息,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杨佳携带20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锤子、喷雾剂、防尘面具等作案工具,来到位于闸北区天目中路600号(或578号,大统路口)闸北政法大楼的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口,抛投8个燃烧瓶纵火,并用匕首刺伤大门保安顾建明,成功引开警卫。随后闯入办公楼,从底楼大厅进入负责接待的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向4名正在办公的警察:治安支队教导员张义阶、治安支队警督方福新、后勤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在7秒内4人全部身亡。
  随后,杨佳沿消防楼梯到10楼,杨佳接连刺中交巡警支队的2名警察,其中徐维亚毙命,王凌云右肩右胸部被刺伤。杨佳再经楼梯跑上11楼科技科(计算机中心机房),刺中2名警察,其中李珂毙命。
  最后,杨佳再次通过消防楼梯到21楼,在政治处刺中3名警察,受伤的2位吴钰骅和李伟均属于督察支队,而孔中卫则是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最终七名民警在21楼将杨佳当场合力制服。
  案件发生时,案发现场附近的天目中路、大统路因大量群众围观而造成拥堵。袭警者杨佳(1980年8月27日-2008年11月26日),汉族,祖籍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未婚。杨佳是在单亲家庭中成长,1994年父母离婚后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杨佳初中毕业后在一所民办中等技术学校学习市场营销,1999年技校毕业后,在离家较远的首体家乐福工作,一年后因新自行车被盗深受刺激,失业在家,全家依靠母亲的退休金和父亲提供的生活费维持生活。
  对杨佳性格特点,有报道描述为:内向,木讷寡言,热衷于上网,而且凡事讲究规则,他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另有报道,几年前,杨佳在山西省旅游时,在太原火车站排队进站时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将他请到派出所,门牙被打掉。事后补牙花了几千块钱。杨佳母子到公安部上访,最终获得赔礼道歉和3万元赔偿。
  据杨佳的姨妈表示,杨佳母亲长达8年的诉讼对杨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被害人杨佳的袭击对象均为男性警察,死亡者6人,均为年龄在46岁到56岁之间的警官:
  张义阶,1952年3月1日出生,1982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历任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队长,特警队副队长、特警大队副队长、教导员。
  倪景荣,1961年8月25日生,198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后勤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曾任闸北公安分局治安科民警、特警大队民警、巡警支队特警大队大队长,治安支队特警大队大队长。
  方福新,1958年3月30日出生,1993年12月起从事公安工作,二级警督。任职于闸北分局治安支队,曾在巡警大队、指挥处指挥中心、治安支队等岗位工作。
  张建平,1961年1月22日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北站派出所社区、巡逻和执法办案岗位民警。
  徐维亚,1960年9月18日生,1993年从事公安工作,二级警督。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
  李珂,1959年2月26日生,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闸北公安分局科技科民警。
  死亡民警事后均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但官方为了淡化事件,要求媒体不要予以宣传。
  另有4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伤:
  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在10楼右肩右胸部刺伤,在闸北区中心医院治疗。
  吴钰骅:30岁,督察支队,在21楼右胸刀刺伤,在长征医院治疗。唯一一位在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受警察盘问并遭滞留之际与杨佳有过接触的受害人。由此,有吴钰骅是杨佳袭警的主要目标的推断。
  李伟:31岁,督察支队,在21楼腮腺刀刺伤,在长征医院治疗。
  孔中卫:49岁,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转业军官,在21楼腹部刺伤,很快出院。
  顾建明,48岁,保安,受伤后报警。
  事态发展7月1日18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来唁电,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等人慰问了几名受伤民警。
  闸北公安分局袭警案发生后,不少网民对于一名作案者仅凭一把西瓜刀作为凶器,在大白天以一挡十,造成公安局内十人死伤,质疑上海警察的战斗力。对此,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表示,“上海公安队伍是有坚强战斗力的,通过你们的浴血搏斗,将歹徒制伏,表现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气概。”。而上海公安局内部人士回应对警员能力质疑,称负责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内勤人员反应不及。这些死伤的内勤都属于文职警察,不予佩枪。在此事件后,公安局给保安也都配发了警棍等警用器械安保设备。
  网上流传有杨佳释放后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不育的说法。中国媒体称此为谣传,江苏警方将“杨佳遭警察殴打致残”的发帖人郏啸寅于苏州抓捕,后上海市检察院对其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2009年1月13日,改为取保候审。
  据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报道,二审法庭上杨佳当庭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指有病的是那些警察。然而有律师指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不具有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法律资质,这一鉴定手续违法,不能作为可信证据。
  据警方报道,犯罪嫌疑人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
  7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杨佳提起公诉,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佳的刑事责任。案件原定在7月29日中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但开庭当天被宣布推迟审理。
  审判8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只有警察关系者被获准旁听。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包括杨佳父亲及姨妈等130余人到庭旁听。BBC和法新社报道“约十余名群众”在法院外声援杨佳,当中有人穿上印有杨佳照片和“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语句的上衣,但遭到警察带走。VOA报道,有一些上海访民由于穿过“给一个说法”T恤衫或呼喊口号而遭到抄家、搜身和拘留审讯。不过,中国的宣传机构由始至终对群众声援都未予报道,而只是在报道中称杨佳在审判全程中毫无悔改之意。
  10月20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袭警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认定杨佳持刀蓄意杀人,具有明显的报复性故意杀人动机。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而他被加控伤害他人身体;26日,以毒针注射的方式执行。
  质疑与异议   律师问题杨佳被捕当天,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有明介入此案,向杨佳提供法律帮助。该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杨佳案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不久后,谢有明同时担任上海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被媒体披露,从而引发他是否有资格担任杨佳辩护律师的争议。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报纸《检察日报》发表吴杭民署名文章《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让人不放心》,认为谢有明具有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不应接受这样一有利益冲突的案件,而应该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回避。谢有明可能未向杨佳说明自己的身份。这篇文章还批评谢有明对媒体发表的明显不利于杨佳的信息——“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明显不符合自己辩护律师的身份。
  来自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联名致信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请求对上海谢有明律师代理杨佳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紧急调查处理。上述律师还致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紧急查处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董、陈、许姓三位检察官。因为后者强行阻止杨佳父亲杨福生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杨佳母亲被警方绑架事件杨佳案案发当天晚上,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女士被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上海警方调查 。此后各方均无法找到王静梅女士。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警,寻找失踪十余天的杨佳母亲王静梅。当地警官表示,杨佳母亲在协助上海警方调查后,已经于7月4日自行离开派出所。而上海警方同样表示不了解此事。杨佳父亲杨福生与姨妈王静荣持续在网上发帖,寻找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但令人不解的是,官方指定的代理律师谢有明却在杨母失踪期间得到杨母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
      事后表明,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杨佳被捕后不久,便被警方绑架,强制送入北京警方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但未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008年11月8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通知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精神病院——北京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据王静梅说,自己是7月2日被警方带到医院的,谢有明律师曾到医院找她索取授权委托书的签名。
 



文章来源: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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