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医疗卫生 • 正文

托育机构应建婴幼儿伤害防控制度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李琴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要求托育机构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健康,切实做好伤害防控工作,建立伤害防控监控制度,制订伤害防控应急预案。

      《指南》针对窒息、跌倒伤、烧烫伤、溺水、中毒、异物伤害、道路交通伤害等3岁以下婴幼儿常见的伤害类型,为托育机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改善环境、加强照护等方面开展伤害预防提供技术指导和参考。(记者王倩)

来源:健康报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2008-2019中乡网(xiangzhen.org)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蜀ICP备13027954号-1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0830-31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