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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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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3月6日电(记者顾小立)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浙江今年将加强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

浙江省住建厅要求,2019年浙江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将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同时,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200个商业街(居住小区)“定点定时”投放清运试点。

在垃圾处理方面,浙江将启动15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系统建设,新建成16座垃圾焚烧和餐厨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

据悉,浙江将进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体系。



(责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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