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创建工作,通过努力,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优良)标准,总体上,今年1至10月,昆明市空气质量与2014年、2015年同期比较,保持在了较高的水平。同时,今年1至10月,滇池草海、外海的水质与去年同期比较,均由劣Ⅴ类转为Ⅴ类。 今年1至10月 滇池总体水质为Ⅴ类 今年,昆明市积极探索滇池流域大数据管理,草海区域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投入使用,滇池流域执法管理、开发限制、保护措施等改革创新举措陆续推出。建成滇池湖滨生态湿地5.4万亩,促进滇池水域面积增加11.51平方公里,滇池度假区捞鱼河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被评为“中国最美湿地”。 3年来,滇池水质由重度富营养转为中度富营养,滇池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4、2015年,草海水质、外海水质均为劣Ⅴ类;2016年1至10月,草海水质、外海水质与去年同期比较,均由劣Ⅴ类转为Ⅴ类。积极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全国率先成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和司法鉴定中心。 石林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已通过考核验收 同时,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6年1至10月与2014年、2015年同期比较,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呈现下降趋势,二氧化硫持平。各项污染物综合指数,呈现下降趋势。 生态创建方面,截至目前,石林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考核验收,待命名;嵩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技术评估;安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了市级考核验收;5个县(区)(西山、呈贡、石林、宜良、晋宁)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命名;5个县(区)(官渡、盘龙、五华、富民、禄劝)、11个村(社区)、2个乡镇已通过公示,报省政府待命名;全市共有36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70个乡镇(街道)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命名; 2个村(社区)获得国家级生态村(社区)命名;24个村(社区)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命名;1120个村(社区)获得市级生态村(社区)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