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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在大庆遭劫杀 头颅被抛到哈市桥下

2014-10-01 09:07 东北网-大庆晚报

    东北网9月30日讯 17年前,女老板张华告诉家人说来大庆做生意,但后来突然失踪,家人苦苦寻找最终得到线索,张华可能遇害了,一个叫“李老四”的人有重大嫌疑。

    2011年,张华之子在大庆与李老四意外相遇,这起隐藏了14年之久的抢劫、杀人、分尸案终于真相大白。

    9月28日,记者从市第二看守所了解到,涉案人员不久前被押到监狱服刑。通过多方了解,记者探寻到这起劫杀案背后的故事。

    板房血案

    2005年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阳路附近有座桥,但不是正式的桥,下面有几个水泥管子,上面是砂石路,没有名字,2005年以后开始建新桥。

    原来,这座桥下流的是生活和工厂的废水,后流经顾乡大坝,再流进松花江。

    事件得回到1998年8月,位置就在这座桥下的一处地方。

    当时正值盛夏,哈市警方在此处发现一个用背包装着的女性头颅

    头颅到底是谁的?一时间没有定论。

    而在一年前,大庆发生的一起血案,正和这个无名头颅有关。

    1997年,在大庆火车站东侧的工贸大棚批发市场附近,有一些铁皮板房和平房,火车道附近有不少水泡子。

    就是其中的一个小铁皮板房内,发生了令人震惊的“无头”案:一名40多岁的女子被分尸后,尸身被扔到板房附近的水坑内,并用土掩埋。

    到底是谁制造了血案并残忍地分尸?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一直没有线索。

    就在此时,一位叫张华的中年女子的失踪,使她的整个家庭陷入紧张而悲伤的气氛中,家人多次寻找无果,也曾怀疑遇害,但由于案子没破,家人还抱有一丝希望。

    据张华的女儿回忆,母亲是在1997年5月的一天离开家的,出门时,她带着一个黑色皮箱,说要出去做生意。

    当时,母亲留着长发,穿一条乳黄色的分体长裙,白色高跟皮鞋,戴着黄金耳环、手链、项链和两枚戒指。可母亲这次走后一直没往家打电话,三四个月后,家人报了失踪。

    重要线索

    之前,张华和女儿说过,她经常和一个叫李老四的人做生意,还常在一起打麻将。

    2002年,一位服刑人员李某向哈市警方反映了一个重要线索。

    李某说,他的老乡李老四和朋友合伙在大庆杀死一个女子。

    当年,李老四在红旗村住,被害女子家很有钱,二人比较熟悉。

    李老四将女子骗到板房里抢劫,后来杀人分尸,身体被埋在大庆,头颅被二人坐火车带到哈尔滨市扔掉。二人在被害女子身上弄到六七千元钱和一些黄金首饰,后来这些黄金首饰被他们拿到首饰摊卖了。

    哈市警方接到这个线索时,张华已经失踪快5年了。直到哈市警方向张华的子女核实情况,一家人在漫长的等待中才终于得知这一消息,但他们也只是知道张华遇害了,可李老四杳无音信,如果抓不到凶手,就无法查清张华遇害的整个过程。

    意外相遇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当初和李老四一起作案的人叫林东,2002年时正在监狱服刑,然而在被提审时,他对这起杀人案矢口否认。

    因此,找到李老四才是破获此案的关键,才能把张华失踪及遇害的经过弄清楚。

    张华的子女一等又是9年,一晃到了2011年,此时距案发已有14年,李老四还是没有落网。

    然而,这世界说大也不大,让张华家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日夜想找到的李老四竟然自己出现在他们面前。

    2011年9月的一天,张华的儿子在我市某小区的一个饭店吃饭,这时进来两名食客,张华的儿子无意中瞥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他认出了其中的一人竟是李老四!

    李老四和张华的儿子对视了一下,转身想离开,被张华的儿子立即拦住,并扭送到龙南公安分局。

    据了解,李老四本名李贺,案发时41岁,和张华做过钢管生意,看张华家里有钱,就产生了歹意,想要抢点钱花。李贺被抓后,案件很快进入审理阶段。

    穷途末路

    此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发回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贺和林东预谋于1997年5月9日18时许,将张华骗至萨尔图一铁皮板房内,用尼龙绳勒张华的颈部,并用斧头击打头部,致其死亡后,抢走了首饰和现金。他们后将张华头颅割下,将尸体掩埋在现场附近一水坑内,次日将头颅带至哈市,抛入桥下。

    翻开李贺和林东的履历,劣迹斑斑。李贺两次因盗窃入狱,林东因制造和持有假币入狱一次,但二人抢劫杀人分尸一事一直未暴露。这次入狱,林东的另一起制造假币案也被揭露。

    今年1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判决。9月28日,记者从市第二看守所了解到,二人不久前已被押往监狱服刑。

    这起抢劫犯罪属共同犯罪,二人事先共同预谋,李贺将被害人骗至案发现场,林东对被害人实施杀害行为,二人共同实施抛尸灭迹,均参与抢劫犯罪,不宜区分主从。二人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鉴于本案的具体事实,对二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因此,二人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林东限制减刑。

    同时,二人对被害人承担36.3万元的民事赔偿。(文中人物系化名)(徐畅 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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