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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貉3种情况不能交配

2014-03-17 17:02 河北农民报
      一、时间制约。貉子的发情与交配截止期一般为3月15日,此后,因气温升高导致貉身体机能发生改变,即使有发情表现也不能顺利实施交配行为,何况那时公貉的“情绪”已经改变,基本不能发挥配种功能了。因此,3月15日后,养殖户即可放弃对未发情种貉的管护,考虑适时打皮。

  二、“情”况不明。个别种貉发情的表现始终不明显或不彻底,这类情况越是到尾声养殖户越着急,有的便迫不及待地频频“试情”,有的干脆直接将种貉放到公貉笼内,以期完成交配。殊不知,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原因是,如果种貉没有达到发情盛期,根本不会接受公貉的交配行为,频繁“试情”和人为“凑合”既达不到完成交配的意愿,还会因种貉的反感而“情”况减退或消失,有的还会与公貉撕咬,造成伤害。

  三、药物辅助。对于个别始终不发情的种貉,有些养殖户采取喂食催情药物的办法,使其发情并强行进行交配,实践表明,这样做是徒劳和不可取的。部分催情药物虽然能让种貉出现发情症状,但交配后也不会受孕,更不能产仔,这是因为在药物作用下,种貉虽有发情状况,但根本不会排卵,自然受孕是不可能的。有的养殖户在为种貉喂食催情药物后,对种貉采取捆绑、固定等强制措施,随后让公貉交配,这样做更是事与愿违,根本不能达到受孕目的,应坚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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