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龙扬镇  莲花寺

即日起重庆暂停网贷中介开展高校学生网贷业务

2018-10-19 10:16 来源:重庆商报

  校园贷、求职贷、培训贷……套路重重,一不留神就掉进陷阱。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我市正式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高校在校学生网贷业务,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校园贷;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入高校宣传推广信贷业务和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为满足高校在校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市教委会同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等部门定期发布针对高校在校学生信贷服务的合法金融机构目录。

  据了解,各高校须加强校园网贷信息监测,防止通过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高校在校学生参与网贷,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广告讯息。

  《通知》提出,加大高校不良网贷问题查处力度。比如,对监测、摸排、举报、检查发现的高校不良网贷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及时处理。

  此外,加强不良网贷风险警示和教育引导,比如,高校要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防范不良网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向每一名学生发放网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

  为确保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等基本需求,《通知》提出,加强学生精准资助和帮扶援助。比如,要加强对参与不良网贷高校在校学生的帮扶,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开展临时救助,解决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重点学生,要安排落实专门人员关注和跟踪,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切实防止出现学生因无力还贷而发生恶性事件。

  都市传媒记者 郭欣欣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