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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奇葩证明:南京84岁老人请派出所证明他还活着

2017-02-23 09:24 现代快报

单位为了防止有人冒领补助,需要已经退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健在。家住南京六合的丁大爷已经84岁了,虽然行动不太方便,但还是来到了辖区派出所,请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他还活着的证明。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派出所已经不再开这类证明了。最终,派出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老人开具了证明,证明他的户籍仍在派出所辖区,并未注销。

通讯员 六公宣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老人求开“活着”证明 民警犯了难

2月17日上午,一名老大爷来到六合公安分局新篁派出所,他手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优抚证等材料,要求派出所为他出具一份自己还“健在”的证明。为什么要开这种证明?民警追问缘由后,这位姓丁的老大爷道出实情。他今年84岁了,年轻时被分配至南京市一家国营单位工作,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中,丁大爷所在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职工由一家单位托管。退休后,丁大爷回原籍六合区新篁农村居住。

近日,丁大爷应该领取一笔补助,按规定要到原单位领取,但原单位不存在了,托管单位担心有老人过世,可能会有家属冒领,因此提出老人本人到场,或者提供相关证明。

丁大爷年纪大了,去市区不方便,于是就到新篁派出所开证明。

对于丁大爷的请求,民警犯了难:不出具“证明”的话,丁大爷拿不到补助;为丁大爷出具“证明”吧,这违反公安部规定,也很“荒唐”。最后,考虑到丁大爷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老人的原则,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丁大爷户籍仍在新篁派出所辖区,未予注销。

  这9种证明,派出所还开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注销户口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临时身份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相关案例

想拿到父亲抚恤金

要证明母亲健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类似事情也曾发生过。2015年初,市民严涛(化名)70多岁的父亲老严去世了。老严退休前在外地一家企业工作,平时领退休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严涛将父亲去世的消息通报给父亲单位后,该单位表示,老严去世了,退休金不再发放,但单位有政策,可以给老严健在的配偶每年发放一定的抚恤金。

父亲单位要求严涛准备相应材料,领取抚恤金。在所需材料中,严涛发现有一份“健在证明”。“就是需要证明我母亲还活着。”严涛说,虽说只要让父亲单位的人看一眼,就能知道母亲健在,但父亲单位在外地,工作人员不愿到南京来调查核实。

经过多方走访,严涛通过社区居委会出具了一份“健在证明”,但父亲单位不认可。无奈之下,严涛拨打“12345”热线求助。这一信息很快反馈到了他母亲户籍所在地新街口派出所。派出所也很无奈,这样的“健在证明”他们无法出具,因为江苏省公安机关有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不能出具居民健在证明。

“我该怎么办?母亲明明健在,还无法证明了?”严涛很郁闷。对此,民警表示,警方确实无法出具居民健在证明,即使出具了,也是不合法的、无效的。严涛父亲单位发放抚恤金,有义务自行查明发放对象是否健在。

  警方提醒

  要证明老人健在

  有变通方式

对于严涛遭遇的困境,民警为他支招:如果其母亲无法到父亲单位,或单位不愿到南京调查核实,可采取变通的方式证明母亲还健在。“一是买一份当天出版的知名报纸,让母亲和报纸合影,照片要能清晰地看出出版日期,然后将这张照片及报纸一同寄到父亲单位。”民警说,这一办法已有不少单位使用。

另外,民警还提出,老人可由子女协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网上视频,这样一来,单位对于老人的情况就一目了然了。

民警还建议相关单位改进工作方法。目前交通、网络等都很发达,相关单位如果想了解老人是否健在,完全可以做到与老人面对面交流。

  9旬老人

  “被死亡”9年

  户籍也注销了

  当地公安已启动问责程序

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最近,户籍在沭阳县颜集镇的九旬老人冯维涛发现,早在9年前,自己就被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认定死亡,并且在7年前被注销了户籍!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老人随后将此事反映到县里,派出所已于2月9日为他恢复了户籍。此外,沭阳县公安局就此事作出回复:“已经启动问责程序。”

记者了解到,离休干部冯维涛今年90岁,户籍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颜集镇虞北村草庄组。因证件丢失,2月8日下午,冯维涛到颜集镇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却被该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的刘干事告知,其户籍已被注销。记录显示其在2008年7月死亡,户籍也于2010年被注销。

虽然派出所记录显示冯维涛的户籍已被注销7年,但冯维涛的身份证其实一直能正常使用,住院看病、银行办理业务、县老干部局领取工资均未受影响。

发现自己户籍被注销后,冯维涛找到村委会开具了一份证明:“兹有我村草庄组冯维涛,男,现年90岁,本人健在”。此外,记者从沭阳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2月8日下午发现此事后,立即对冯维涛的身份进行核实并予以确认,在2月9日为他恢复了户籍信息。

2月21日下午,沭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该局已经启动问责程序,待调查清楚后,将根据规定对责任民警予以追责。此外,沭阳县公安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延伸阅读:北京取消“我还活着”等74项“奇葩证明”

过去,老年人补办个结婚登记,过程既有些复杂又有些荒谬,首先需要提供一份夫妻关系的证明,证明俩人是“事实婚姻”,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一份直系亲属的证明,即由儿女证明“我爸妈确实是夫妻关系”,然后儿女还需要再提供一份证明,证明自己确实是儿女……这些“奇葩”证明,都集中由作为“政府神经末梢”的街道和居(村)委会来出具。今后,类似这种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出具的五花八门的证明将不再需要。

“我爸妈是夫妻”、“我是我爸妈的女儿”、“我还活着”……今后,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将消失。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政府审改办获悉,本市统一取消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涉及卫生、医疗、住房、就业、上学等多项市民日常办事内容,其中20项证明直接取消;53项证明调整办事方式,也不再由基层部门开具;还有一项调整了证明的开具部门。

74项“奇葩证明”今后不再需要

近日,市政府审改办下发“关于取消调整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74项基层证明被取消,这些证明原开具单位皆为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涉及近10个政府主管部门。如同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的关系证明,这些被取消的证明中,不少都是街道、居委会根本无从证明的“奇葩”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个人收入证明”、“人户分离的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领高龄老人津贴的健在证明”、“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证明”、“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这些本不该由街道、居委会来出具的证明,统统被取消。

政府转变办事方式改证明为内部核查

不开证明了,但相关事项还需正常办理。此次取消74项基层证明的目录清单中,明确了各项证明所对应的主管部门,包括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委、市城管局等。取消基层证明后,这些部门要求改变相应的办理方式,第一种是取消证明后,改为内部调查核实,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来“证明”,不再由办事人来回跑腿开证明。如“申办收养子女登记的收养人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取消后,将由市民政局“通过部门的内部调查核实或第三方收养评估办理”。

第二种方式是取消证明,改为由申请人提交有效证件或凭证即可,包括有效的医疗证明、银行收入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等。如“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取消后,申请人只需提交本人公民身份证、个人书面承诺书或申请人同殡仪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书即可。

另一种方式是个人书面承诺或双方协议即可办理,如签署一份“我。。。情况,如出现。。。负一切法律责任”的声明。补办婚姻登记的双方关系证明,取消后改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外加夫妻双方的个人声明。

年底前各区政府要求完成证明清理

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的74项基层开具的证明中,有20项证明属于直接作废,由于相关政策的调整,证明的设立依据已废止,如二孩放开后,多项涉及市卫计委的相关证明直接取消,包括“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婚育情况证明”等;另外53项属于取消证明后,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通过调整办事方式受理;还有一项“无犯罪记录证明”,居委会无法证明的事项,调整为由派出所开具。

取消74项证明,全市到底还有多少证明需要由基层开具?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基层开具证明的底数已基本摸清,此次清理针对的是市政府层面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各个市级部门都被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对于取消调整的证明进行相应的文件规定和办事流程的修订和对接。下一步,区政府也要求抓紧清理各类证明。“哪一级设立,哪一级清理”,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对于基层证明的清理,也将按照证明设立的依据一一进行清理。据了解,各区政府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本区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求基层开具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并向市政府审改办报送清理证明清单。

基层证明涉及十大民生领域呈现“多、怪、乱、假”

从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到医疗、住房、就业、教育,需要由街道、居委会给开具的证明多达190余项,涉及10多个民生领域,种类庞杂、数量繁多,“光居住证明就达20多类。什么东西都要开个证明,但街道、居委会实际上根本证明不了这些内容,往往会变成‘假证明’。”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

为彻底清理基层的“奇葩”证明,市政府审改办曾对全市基层情况进行过摸底,并在广外街道及三个社区进行试点,调研一年内由基层开具的所有证明种类。“通过摸底调研发现,街道、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有这四大特点:多、怪、乱、假。”

“这其实是一个体制遗留历史问题。过去每个人都是‘单位人’,干什么事都需要单位、街道给开个证明,政府部门对这种证明路径有依赖,想通过这样的途径来方便管理、减少风险。”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原因是,政府部门信息之间的不互通导致需要循环证明。”

为开奇葩证明社区曾建“评估小组”

对话人:西城区德胜街道安德路北社区居委会书记亓永红

北青报:这次市里明确提出取消74项基层证明,会给居委会的工作带来什么变化?

亓永红:很多没必要、重复性的证明不用开了,对于社区来说,减轻了我们很多工作负担。

举例来说,在民政口的慈善救助方面,原来很多证明都需要社区来出具,像“申请医疗慈善项目援助救助的家庭困难证明”,我们有一个评估小组,包括居委会的党委成员、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申请人的楼门长、邻里邻居代表都要出席对申请人进行评估,看看具体生活状况到底是怎样,申请人要提交各种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虽然评估时间不长,但是涉及到要出席的评估人很多,申请人要一一得到评估人的认可,所以办起来会比较麻烦。现在这项证明取消了,评估小组也就不需要了。

北青报:对于社区居民来讲,是不是今后办事也更方便?

亓永红:不仅是方便,居民也更容易接受。比如之前社区的80岁以上老人申请居家养老助残券,我们需要入户调查,看老人的家庭情况,还要看老人是不是健在,如果入户的时候老人暂住或者长住在儿女家,还得拿着当天的报纸拍张照片给我们看,这不仅麻烦,对老人来讲,证明自己还健在也很尴尬。现在,老人只要通过北京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查询就可以了,这就很方便了。

延伸阅读:20余省出台方案治理办证多 无小三奇葩证明仍在

为治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一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

记者调查发现,与过去相比,全国多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开证明的数量已明显下降。不过,在一些地方,如“无小三证明”“家庭妇女证明”之类的“奇葩证明”还被要求出具,一些公证、银行等非政府部门成为索要证明的大户。

进步

多地明确禁开清单

当前,中央多部门和全国多地正在取消、规范一些领域的相关证明事项。

今年8月份,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共计29类开证明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有的地方明确禁开清单,取消各类“奇葩证明”。近期,黑龙江省已在省级层面取消83种证明,其中包括合葬证明、未婚同居证明、癌症证明等;郑州市目前已明确取消了22项证明,其中包括外伤证明、同意骨灰取走证明、健康证明等。

有的地方则为证明列出“准入清单”。广东省佛山市目前已完成193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在社区、村居层面列出77项村居事项列表。

随着取消“奇葩证明”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一些地方的社区、派出所开具证明的数量已经明显减少。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小龙介绍,据统计,2012年以来,佛山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具的各类户籍证明大约31800份;去年9月到今年9月,开具的各类证明6000多份,只有过去年平均数的五分之一。

问题

一些部门懒政移责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关部门开具证明的数量已减少,但是“奇葩证明”的需求仍很旺盛。

佛山市惠景社区居委会主任李俏丽介绍说,过去社区每天开十几份证明,现在只有五六份。但是,每天到社区来开各种证明的人次并未减少。“不久前还有一位居民找到居委会,说她计划出国旅游,办签证申请材料需要一份工作证明。但因为没有工作,旅行社要求她开一份‘家庭妇女证明’,我们很无奈,告诉她没办法出具。”

为什么政府积极清理之后,仍有大量证明被要求开具呢?

一些规定不许开的证明需求仍很大。

公安部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不少企业仍然要求求职者个人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佛山市石湾派出所副所长梁恭智介绍说,“经常有居民因为继承遗产问题来开证明。公证机构要求居民找派出所出具无小三证明、无继子证明、无养子证明、无私生子证明、无干儿子证明等各种关系证明,我们其实也无法证明,很无奈,只能说没法开。”

一些法律依据不足的证明依然在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提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的法律依据,仅仅是部门的通知或决定。另外,模糊条款也为“奇葩证明”提供了生存空间。佛山市行政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蔡国雄说,在一些法律法规中,往往附有兜底条款,规定需要提供证明的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成为一些部门随便要求群众提供证明的依据。

一些职能部门因懒政转移责任压力。

哈尔滨南岗区一位街道工委书记介绍,现在,仍有一些职能部门推卸责任。比如,工商部门让注册公司人员到社区开无打扰证明,其实注册人员已经将周围居民的名字与联系电话写在证明表上了,只要电话核实即可,却非让居民自己到社区开证明。

分析

“政策缝隙”是奇葩根源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取消“奇葩证明”的政策,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对社会机构还没有覆盖,由此产生“一边不开,一边还在要”的窘境。

郑州市民刘珍珍为办理房产处理需要委托证明。公证处要求她出示单身证明,称是对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政局已经不再办理类似证明。刘珍珍认为,清理“奇葩证明”不应该反而又使老百姓陷入两边“踢皮球”的困境。

多位基层干部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推进“互联网+”、一门式政务服务等信息共享政策,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但是,在破除各类“信息孤岛”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夹缝”给各种无谓证明留下了滋生空间。应统筹建立起全国统一、明确的、公开的审批标准和办法,取消互为矛盾、过时无效、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审批事项,彻底消除产生“奇葩证明”的根源。

责任编辑: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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