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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社会救助 惠及内江城乡困难群众

2015-08-27 10:00 内江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内江从实际出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四项社会救助着手,全方位惠民利民。

  城乡低保提高标准再升惠民热度。今年,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测算,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自201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5元每月。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91亿元,累计保障124.01万人次。

  医疗救助打通绿色就医通道。我市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扎实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993.97万元,累计救助20.1万人次。

  特困人员供养率上升。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人员队伍为切入点,不断推动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截至7月底,全市农村敬老院数达167所,农村五保对象达35875人,集中供养16298人,集中供养率为53%。

  临时救助惠民面广增福祉。今年,新修订的《内江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审批程序,让临时救助更加及时便民。截至7月底,全市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7612人,发放救助资金428.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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