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要闻 • 正文

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 四川出台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叶冬梅

   (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吴平)8月30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四川银监局、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印发了 《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贯彻意见。

1.jpg

资料图片

   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手段,首先,我省将依法依规明确抵押物范围和抵押程序;其次,结合“三权分置”改革精神,推广四川省“两证一社”(即经济林木(果)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农民互助合作社)改革经验,将“两证”或交易鉴证纳入抵押贷款融资范围。
   要强化贷款用途监管,严防非法林权资本运作、林权低价高评恶意骗贷行为;最后,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制定出台贷款贴息、税费减免、担保资金注入、风险补偿等政策。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2008-2019中乡网(xiangzhen.org)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蜀ICP备13027954号-1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0830-31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