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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4月—6月将全面禁烧秸秆

发布时间:  中国乡镇网


昨日,记者从2016年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暨秸秆禁烧工作会上获悉,去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得到持续改善。从统计情况来看,去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6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副市长、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湘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湘在会上指出,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从以下四方面加强落实,禁止焚烧秸秆,加大“煤改气”力度,限制烟花爆竹污染,综合治理扬尘。同时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要积极开展网格化监管,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管控,把大气污染防治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使大气污染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要狠抓关键时段整治,每年1月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3月要重点控制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大气面源污染和关注浮尘天气影响;4至6月要控制好小春农作物秸秆禁烧;9至11月要控制好夏收农作物秸秆焚烧。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旧落后观念,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会上,就如何有效组织控制大气污染、禁止燃烧秸秆等工作落实,龙马潭区、市农业局相关领导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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