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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出炉 每人每天8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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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伏之后气温会越来越高,对于户外工作者而言,更是迎来了一年当中最“煎熬”的日子。记者昨(14)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泸州高温津贴仍按每人每天8元至12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据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用人单位应在此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地按照标准支付高温津贴,同时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像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交警等长期暴露在烈日下的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不仅是一项政策性的惠民关怀,更是全社会对劳动者的关爱。我市多数单位和企业都能按时发放高温津贴,不过部分区县私企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对于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劳动者可以向企业反映,寻求协商解决。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旦接到劳动者的相关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立即采取行动,经调查属实,将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记者 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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