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纪委、监察局把优质高效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办理效率,坚持“争支持、强措施、抓源头”,努力做到“多方协调保障到位、严查快办落实到位、完善机制防范到位”。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前四批1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立案19人,党政纪处分1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3起,刑拘1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5人。
争支持,多方协调保障到位
今年7月中旬以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绥宁县纪委交办信访件6批次共计22件。举报内容呈现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人员变动大、定性取证难等特点。接到任务后,绥宁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始终把办理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作为当前第一中心工作来完成。争取上级纪委指导,力求上下一盘棋。县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向市纪委专题汇报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工作基本情况和所需支持,市纪委张殿文书记对地处偏远、社情复杂的绥宁县高度重视,多次就案件查办作出具体批示;市监察局李华和局长就一些具体案件多次听取绥宁县纪委、监察局专题汇报,并派出相关委室给予强有力帮助和指导;市纪委相关委室积极提供业务指导,不仅在案件办理、调查报告撰写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还坚持对绥宁县纪委承接、报结案件随到随办,为绥宁县纪委优质高效办结信访件提供了有力帮助。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实现全县一条心。县纪委、监察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县纪委多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该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唐渊批示:“全县上下要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查办工作,任何部门和乡镇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并与县长罗玉梅多次听取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县林业公安局长袁成林违规驾驶公车、县公安局副局长阮政中违规出借账户参与经营活动等具体信访件办理工作的专题汇报。争取各级部门配合,全力凝聚一股劲。为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无缝对接,县纪委、监察局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审计局、农村经营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了7名素质高、经验足、能力强的办案骨干,确保了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的工作力量。同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了全县上下思想统一、认识统一。
强措施,严查快办落实到位
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查办流程,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不化解不收兵”的原则,切实办好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集体会诊商对策,分片包干抓落实。县纪委、监察局明确了“班子集体负责,常委分片包干,各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每接到一批信访交办件,都专门召开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分析案情,明确每件信访件的调查方向、重点,确定办案人员,最后由县纪委书记批示交办;每一个交办件,由分片常委组织包案委室对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精心讨论研究,细化调查内容、对象、时限和要求,确保调查工作快速有序开展。“面对面”交办,“点对点”指导。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第一时间对交办信访件进行任务分解承办。对于重点案件,由县纪委书记作为包案责任人,实行亲自调度,对问题线索涉及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面对面交办,明确交办时限,压实办案责任。制作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台账,每件信访件都指定县纪委相关委室全程进行业务指导,掌握交办件办理进展情况,并进行督办催办,督促各调查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办理时效,按期结案。层层审查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案件办结“四审制”,即:调查组报告由所在乡镇党委“一审”、联系指导委室“二审”、县纪委信访室“三审”、县纪委常委会“四审”,对存在事实核实不清楚、处理结果不到位、调查报告不过关等情况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核实,确保“三清楚一到位”,即调查清楚、反馈清楚、材料清楚,处理到位。对每起信访件的调查结果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始终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凡在办结信访件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不管涉及到谁,坚决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从严从快查处,即:涉及违纪款物的,一律全额退赔;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一律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
抓源头,完善机制防范到位
“抓源头,防未然”。坚持定期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信访件中核实的问题,进一步拓展排查领域,加大化解力度,强化整章建制,让广大干部群众第一时间就能在家门口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让县、乡纪委第一时间就能调处群众急需化解的矛盾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立足品牌,用活案件排查机制。立足绥宁县纪检监察“两级三查四访”这一品牌,进一步推行县、乡两级纪委书记联合接访,开展纪检监察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清查、案件质量大评查,通过开门接访、主动寻访、结案回访、定期巡访的方式,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开展无越级上访乡镇创建活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活动的开展,绥宁县纪检监察信访业务范围内呈现出基层信访总量上升,越级信访总量下降的良好趋势。勤于梳理,健全积案化解机制。自接到省委巡视组第一批信访交办件后,县纪委对2014年以来有重复访、越级访苗头的信访案件再次进行梳理、归纳、分类,共梳理出重点信访问题11个,全部包案到室,明确责任到人,主动下访,及时稳控、化解信访苗头,因为机制完善、工作靠前、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梳理出的11件重点信访案无1起出现越级上访情况。抓住关键,完善重点领域管理机制。绥宁县历来十分重视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从2013年开始,先后制定《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绥宁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在县内争取资金行为的规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对村干部待遇支出管理、村级集体收入及票据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支出审批程序、村级组织在县里争取资金项目的行为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晰细化,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同时,积极开展了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的清理整顿,加大典型案例查办力度,在农村干部中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村级集体经济活动中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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